中央社等電子報98年7月10日報導有關「承接民機業務不當致鉅額虧損 漢翔遭糾正」,漢翔公司說明如下:
一、尊重監察院調查,俟收到監察院通知書後,本公司將虛心檢討亟提改善作為。
二、漢翔公司自經國號量產結束後,軍方業務不足,為維持公司核心能量,即積極承接民用飛機訂單承接過程中,無論在品質、交期、工程、認證等均已達國際航太大廠標準,奠定了厚實的基礎,不致被競爭激烈的國際航太市場邊緣化,這都成為最寶貴的無形資產。
三、航太產業的特性為投資金額龐大,回收期程長,漢翔公司民用飛機業務,於全球變化多端的產業環境中,歷經多年的努力,目前已轉虧為盁。
一、尊重監察院調查,俟收到監察院通知書後,本公司將虛心檢討亟提改善作為。
二、漢翔公司自經國號量產結束後,軍方業務不足,為維持公司核心能量,即積極承接民用飛機訂單承接過程中,無論在品質、交期、工程、認證等均已達國際航太大廠標準,奠定了厚實的基礎,不致被競爭激烈的國際航太市場邊緣化,這都成為最寶貴的無形資產。
三、航太產業的特性為投資金額龐大,回收期程長,漢翔公司民用飛機業務,於全球變化多端的產業環境中,歷經多年的努力,目前已轉虧為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