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一條規定,設置隸屬董事會之稽核室,配置內部稽核主管一人,其任免經董事會同意,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稽核人員,辦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工作,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之「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規定,由內部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辦理。
稽核室職掌
- 內部稽核制度建立與實施事項。
- 內部稽核作業規劃、執行、報告陳核與建議事項追蹤。
-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覆核事項。
- 內部稽核作業及內控聲明書申報事項。
- 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 協助子公司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實施事項。
內部稽核工作範圍及作業方式
- 內部稽核工作範圍涵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所有營運活動;稽核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
- 稽核作業方式主要依董事會核定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工作,另視需要辦理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並提出改善建議。
- 稽核工作完成後出具稽核報告呈報董事長及送請獨立董事審閱,並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