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的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風險管控等事項為主要目的,主要職責包括審議下列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或修正。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公司財務報告。
十一、併購及轉投資業務事項。
十二、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議。有關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年報及公司網站「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 稱 姓 名 本  職
召集人
(常務暨獨立董事)
詹家昌 東海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副校長
委員
(獨立董事)
陳櫻琴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委員
(獨立董事)
王翼升 竑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薪酬委員會(Compensation Committee)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至少應有獨立董事一人,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一人,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但得視需要另行召開,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年報。
第10屆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113/08/12就任)

職稱 姓名 本職
召集人
(獨立董事)
王翼升 竑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委員
(常務暨獨立董事)
詹家昌 東海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副校長
委員
(獨立董事)
陳櫻琴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薪酬委員出席情形:
第10屆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113年8月~114年3月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王翼升 3 3 0 100% 第10屆董事會薪酬會
委員 詹家昌 3 3 0 100% 第10屆董事會薪酬會
委員 陳櫻琴 3 3 0 100% 第10屆董事會薪酬會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薪資管理應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2)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本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薪酬會議
日期/屆次
議案內容 薪酬委員會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3.03.18
第9屆董事會第7次薪酬會
報告事項:
(1)本公司第9屆董事會6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2)本公司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指標訂定案
(2)本公司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列案
(3)本公司112年度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同意提送董事核議 董事會同意通過
113.10.25
第10屆董事會第1次薪酬會
報告事項: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重點說明
(2)第9屆董事會第7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討論事項:
(1)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相關經理人113年薪給調整案
同意提送董事核議 董事會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
(2)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列比率案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113.12.09
第10屆董事會第2次薪酬會
報告事項:
(1)第十屆董事會第1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經理人獎金發放原則案
同意提送董事核議 董事會同意通過
114.03.20
第10屆董事會第3次薪酬會
報告事項:
(1) 第 10 屆董事會第 2 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情況
(2) 本公司主管接班規劃及經驗傳承管控報告
(3) 本公司 113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討論事項:
(1) 本公司 114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指標訂定案
同意業管單位作法
(2) 本公司 113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列案
(3) 本公司 113 年度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同意提送董事核議 董事會同意通過

資通安全委員會

本公司業於109年12月18日董事會通過設置資通安全委員會,以確保資通安全管理作業之妥適性。依據「資訊安全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半數以上成員須為獨立董事,並有一名以上成員具備資通安全專業能力;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該委員會現由五位委員組成,其中三位為獨立董事。委員會由陳櫻琴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莊秀美委員(副總經理)和李維斌委員(教授)具備資通安全專業能力。

委員會職權:

  1. 資通安全政策之審議。
  2. 資通安全管理制度之檢視。
  3. 年度資通安全推動計畫及成效之審議。
  4. 臨時重大資通安全事件之檢討與因應措施,臨時重大資通安全事件的發生,由資通安全管理小組進行緊急作為,並於兩週內提報資通安全委員會採取事後追認方式。

委員會成員:

姓名 資通安全委員會 相關專業
陳櫻琴 獨立董事 V(召集人)  
詹家昌 獨立董事 V  
王翼升 獨立董事 V  
莊秀美 副總經理 V 具備資通安全專業能力
李維斌 教授 V 具備資通安全專業能力

資通安全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08月12日至116年08月11日,迄今已開會2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應出(列)席
次數(A)
實際
出(列)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陳櫻琴 2 0 2 100.00
獨立董事 詹家昌 2 0 2 100.00
獨立董事 王翼升 2 0 2 100.00  
莊秀美 2 0 2 100.00 副總經理
李維斌 2 0 2 100.00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