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方式
- (一)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除透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及其他溝通方式進行外,每年至少一次單獨與稽核主管溝通稽核相關業務執行情況。另,內部稽核單位每月將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審閱。
- (二)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間之溝通良好。
- 二、113年迄今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摘要: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日 期 溝通方式 |
出席人員 | 事項 | 溝通情形及結果 | 對獨立董事建議之處理結果 |
---|---|---|---|---|
113.02.05 單獨會談 |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連立堅 總稽核郭英富 |
稽核業務溝通事宜 | 獨立董事已洽悉並提供稽核作業建議,溝通情形良好。 | 依獨立董事意見辦理。 |
113.03.18 審計委員會議 |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連立堅 總稽核郭英富 |
1. 報告事項:112年第4季暨全年度內部稽核報告 2. 提案事項: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1. 報告事項獨立董事已洽悉;提案事項同意提送董事會核議。 2. 溝通情形良好。 |
依獨立董事意見辦理。提案事項已提送董事會核議通過。 |
113.04.29 審計委員會議 |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連立堅 總稽核郭英富 |
113年第1季內部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已洽悉,溝通情形良好。 | 獨立董事無建議意見。 |
113.07.29 審計委員會議 |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王翼升 總稽核郭英富 |
113年第2季內部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已洽悉並建議檢討稽核報告所述購案相關作業疏失之責任,溝通情形良好。 | 依獨立董事意見辦理。 |
-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 (一)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係透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其他溝通會議/會談等方式進行,每年至少1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單獨會談溝通,每年至少2次邀請簽證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並提供相關之必要資訊,雙方溝通狀況良好。
- (二)簽證會計師於會議中提報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結果、年度查核規劃及內控查核情形,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等充分溝通。
- (三)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每年定期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取得會計師出具獨立性聲明書供董事會審議。最近1年度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結果,業經提報本公司112/12/11審計委員會及112/12/19董事會通過具獨立性及適任性。
- (四)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會計師配合提供必要資訊及說明。
- (五)獨立董事及會計師認為有其他必要獨立溝通重要事項,可以不定期視情況召開會議溝通。
- 二、113年迄今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摘要: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溝通方式 |
出席人員 | 事項 | 溝通情形與結果 | 公司對獨立董事 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
---|---|---|---|---|
113.02.05 單獨會談 |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連立堅 獨立董事詹家昌 (委託陳獨立董事) 會計師吳麗冬 |
112年度財報查核結論、關鍵查核事項及關切事項等 | 會計師提報112年度財報查核結論及關鍵查核事項報告等,並對獨立董事關切事項,雙方溝通狀況良好。 | 1.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2.依獨立董事意見辦理。 |
113.03.18 審計委員會 |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連立堅 會計師吳麗冬 |
112年度財務報告案 |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溝通狀況良好,案經審議同意續提送董事會。 | 1.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2.本案並經3/26提送董事會核議通過。 |
113.04.29 審計委員會 |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連立堅 會計師吳麗冬 |
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案 |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溝通狀況良好,案經審議同意續提送董事會。 | 1.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2.本案並經5/13提送董事會核議通過。 |
113.07.29 審計委員會 |
獨立董事詹家昌 獨立董事陳櫻琴 獨立董事王翼升 會計師曾棟鋆 |
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案 |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溝通狀況良好,案經審議同意續提送董事會。 | 1.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2.本案並經8/12提送董事會核議通過。 |